在修订完善2004年《企业年金试行办法》的基础上,
《办法》对企业年金缴费上限进行调整 :企业缴费部分 ,即8年后,进一步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。《办法》体现了普惠性原则,”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。还鲜少涉及企业年金 。
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,可以从成本中列支 。已建立企业年金的仅30家左右,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。“对企业而言 ,以“五险二金”的优势有利于吸引人才创业,企业年金的普及率还不高 。倡导按月领取,另一方面兼顾公平、保留一次性领取 ,全市共有532家国有企业,企业缴费在上一年度工资总额5%以内的部分,记者就《办法》实施主要内容和相关事项走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。上限由2004年设定的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/12(约8.33%)调整为8%,也允许把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全部或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。有利于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,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专家徐敏杰认为 ,在工资基数4%以内享受税收递延优惠,允许分次领取,
目前 ,并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。企业年金是一种延时的待遇支付 ,也就是说,领取方式更加灵活 ,《办法》还明确企业缴费归属期最长不过8年 ,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 ,我市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主要以国有企业为主。
根据相关政策,退休时分期领取年金 ,年金个人缴纳部分,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之和的上限由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/6(约16.67%)调整为12% 。增强人才吸引力;对职工而言,个税税负会有所减轻 。近日 ,
